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四章 经营管理与服务规范

第三十七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四章 经营管理与服务规范 第三十七条 天然气价格的制定或者调整应当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法律法规执行。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天然气管理部门实施天然气价格改革,合理确定天然气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促进天然气行业健康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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