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三章 天然气特许经营

第二十三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三章 天然气特许经营 第二十三条 天然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应当与特许经营协议期限一致。
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重新选择特许经营企业的,在同等条件下,原特许经营企业优先获得特许经营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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