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六章 设施保护与安全管理

第五十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六章 设施保护与安全管理 第五十条 天然气经营企业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天然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天然气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天然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天然气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防控安全生产风险、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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