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二章 志愿者 第十条 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二章 志愿者 第十条 志愿者可以在市级志愿服务信息平台自行注册,或者经本人同意,由其所属的志愿服务组织代为注册,成为注册志愿者。志愿者注册时,应当如实填报个人基本信息。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