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惩治拐卖妇女儿童条例 第三条 重庆市惩治拐卖妇女儿童条例 第三条 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应坚持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打击和防范相结合、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