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坚决制止侵占滥用林地的行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