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