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港口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重庆市港口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法投资建设、经营港口,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1-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