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电信条例

第三条

重庆市电信条例 第三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建立健全电信监管规则,加强对电信业务经营者资费行为的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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