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条例 第七条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条例 第七条 科学技术工作者依法组建学会,向同级科协申请,经科协资格审查同意后,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