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条例

第十条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条例 第十条 科协、学会可依法建立科技事业组织和咨询服务组织,由同级科协、学会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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