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 第三章 运营管理 第二十六条 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 第三章 运营管理 第二十六条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根据运营要求、客流量变化等情况编制和及时调整运行计划,并报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03-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