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防汛抗旱活动及其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