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2004年5月30日经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市级预算监督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