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7-10-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