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解释
第五十二条
金华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解释 第五十二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地方性法规公布施行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地方性法规依据的。
地方性法规中援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的条文,常务委员会不作解释。
(一)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地方性法规公布施行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地方性法规依据的。
地方性法规中援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的条文,常务委员会不作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