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第三十条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第三十条 对中国人民银行所属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的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适用本办法。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9-02-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