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四章 事故应急救援

第二十三条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四章 事故应急救援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铁路管理机构或者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事故救援的实际需要,可以请求当地驻军、武装警察部队参与事故救援。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2-11-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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