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在长江航道内非法采砂影响通航安全的,由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海事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等规定给予处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07-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