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舶的结构不符合国家有关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技术规范或者有关国际条约要求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