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供热条例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青岛市供热条例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2007年7月27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的《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