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第二十一条

青岛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第二十一条 驻在本市行政区域的部队,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有关规定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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