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第四十三条 青岛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第四十三条 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对经认定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应当按照规定纳入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的服务范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