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青岛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军事专用地下管线、工业企业内自备地下管线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3-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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