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人民政府1961年3月22日发布的《青岛市市区道路管理暂行办法》和《青岛市下水道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本市过去其他有关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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