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和各县级市的城区参照本办法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