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 第二条 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材料的生产、经营、使用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08-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