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残疾人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青岛市残疾人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7-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