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青岛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