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 第三条 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3-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