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第一条

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防治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9-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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