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章 支付业务规则

第十七条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章 支付业务规则 第十七条 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按照审慎经营要求,建立健全并落实合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业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用户权益保障机制。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12-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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