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条例 第五章 利用和管理 第三十五条 风景名胜区条例 第五章 利用和管理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实施情况、资源保护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纠正、处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