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第二章 监督检查事权

第十二条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第二章 监督检查事权 第十二条 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对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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