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专营办法 第二章 食盐生产 第八条 食盐专营办法 第二章 食盐生产 第八条 国家实行食盐定点生产制度。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食盐。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