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第二章 碘盐的加工、运输和储存

第十三条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第二章 碘盐的加工、运输和储存 第十三条 碘剂的购置费用以及盐业企业因加碘而发生的各种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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