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