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第七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第七条 市、县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6-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