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2021-06-28 共 3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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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保障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 第二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中小学校,是指对青、少年实施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学... 第三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应当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科学规划、统筹建设的原则。 第四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的组织领导,将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教育、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 第六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执行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并将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年度考...

第二章 规划

第七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第七条 市、县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 第八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第八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市、县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应当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 第九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第九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规划居住人口容量、现有教育资源、城镇化进程... 第十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第十条 在专项规划中预留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应当按照不低于国家、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并且符合下列... 第十一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第十一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至少规划建设一所公办幼儿园、一所公办小学和一所公办初中。 县(区)人民政府... 第十二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纳入详细规划予以落实。 第十三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因国家和省重大建设工程或者经评估确... 第十四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第十四条 市、县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实... 第十五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第十五条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预留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性质,不得将预留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 第十六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第十六条 现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面积低于本条例规定标准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城市更新时,应当依据专项规... 第十七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第十七条 因国家和省重大建设工程确需拆迁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 第十八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因合并、分立、搬迁、置换等需要对规划用地进行调整的,由教育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 第十九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第十九条 规划新建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避免在主要干道设置主出入口,校门外侧应当设置人流缓冲区。 第二十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第二十条 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或者中小学校、幼儿园预留用地周边进行规划,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周边一百米范...

第三章 建设

第二十一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建设 第二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根据入学需求,按照中小... 第二十二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建设 第二十二条 新区开发、城市更新以及住宅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除政府组织建设外,可以委托开发... 第二十三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建设 第二十三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由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当在土地出让公告、出让合同中明确中... 第二十四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建设 第二十四条 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与城区居民住宅建设项目同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与居民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设... 第二十五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建设 第二十五条 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出资、捐赠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 除居住区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中小学... 第二十六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建设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设计、建设标准。在设计和建设中应当充分考虑中小学生和学... 第二十七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建设 第二十七条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当对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是否符合规划条件进行核实。 未经核... 第二十八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建设 第二十八条 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建设项目的土地出让合同的要求,... 第二十九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建设 第二十九条 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管理维护费用,移交前由建设单位承担,移交后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教育部... 第三十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建设 第三十条 毗邻现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或者中小学校、幼儿园预留用地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符... 第三十一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建设 第三十一条 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在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 第三十二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建设 第三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需要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政府性基...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情节... 第三十五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未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的... 第三十六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由市、县(区)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按照授权做好本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的相关工作。 第三十八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