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建设
第二十五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建设 第二十五条 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出资、捐赠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
除居住区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外,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出资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可以自行举办,也可以移交所在地市、县(区)人民政府办成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除居住区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外,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出资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可以自行举办,也可以移交所在地市、县(区)人民政府办成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