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建设
第二十七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建设 第二十七条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当对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是否符合规划条件进行核实。
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开发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不得办理住宅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中小学校、幼儿园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教育部门参加。
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开发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不得办理住宅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中小学校、幼儿园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教育部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