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建设
第二十四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建设 第二十四条 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与城区居民住宅建设项目同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与居民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分期建设的城区居民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分期建设的城区居民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