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由市、县(区)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6-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