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