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浚县古城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鹤壁市浚县古城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浚县古城的保护、规划、管理、利用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0-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