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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浚县古城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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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鹤壁市浚县古城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鹤壁市浚县古城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浚县古城的保护、规划、管理、利用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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