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河保护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鹤壁市淇河保护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