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量调度条例
第三章 水量调度

第十条

黄河水量调度条例 第三章 水量调度 第十条 黄河水量调度实行年度水量调度计划与月、旬水量调度方案和实时调度指令相结合的调度方式。
黄河水量调度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6-07-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黄河水量调度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