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量调度条例 第三章 水量调度 第十条 黄河水量调度条例 第三章 水量调度 第十条 黄河水量调度实行年度水量调度计划与月、旬水量调度方案和实时调度指令相结合的调度方式。黄河水量调度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6-07-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