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规定 第八条 上海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规定 第八条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本市课程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培养目标、发展特色和学生特点,将校外实践教育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实施计划,确定每学年校外实践教育的内容和安排,保障校外实践教育时间,组织开展校外实践教育。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08-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