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