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五章 能力建设 第三十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五章 能力建设 第三十条 专门委员会应当建立代表联系制度,组建代表专业小组,组织代表有序参加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